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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重新核定全國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 |
| 發(fā)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shù):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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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核定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的通知》(國稅函[2010]258號,下稱通知),決定對全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進行了重新核定?! ⊥ㄖ赋觯?06118種車輛的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的有關數(shù)據已核定,自2010年6月14日起執(zhí)行?! ⊥ㄖ?,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金稅工程運行維護網“應用支持/軟件庫/車購稅/數(shù)據”目錄下載本期車價信息包“2010年第三期(第21版)車價信息”?! ”酒谲噧r信息采用導入文件并結合數(shù)據庫腳本方式下發(fā)。在更新車價信息時,應優(yōu)先采用導入文件方式進行更新,如果不能以導入文件方式更新車價信息的,可以采用數(shù)據庫腳本方式更新車價信息。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合理安排,參考本期車價信息包中《2010年第三期車價信息下發(fā)說明》的相關操作步驟及說明,在2010年6月11日前完成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tǒng)的車價信息更新工作?! ≤噧r信息更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國家稅務總局呼叫中心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系統(tǒng)技術支持。對于重大問題,應按照稅務信息系統(tǒng)運行維護體系的重大事項報告流程及時上報國家稅務總局(電子稅務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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