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業(yè)內人士建議,適時將資源稅征稅范圍擴大至水、森林等自然資源,以低起點對企業(yè)開征獨立的環(huán)境稅如碳稅。
消費稅方面,賈康認為,應將部分已經成為日常生活用品的消費品移除,將部分嚴重污染環(huán)境、大量消耗資源能源的產品以及奢侈消費行為納入征收范圍,如含磷洗滌劑、一次性飲料容器、電池、過度包裝材料、對臭氧層造成破壞的產品、私人潛艇、私人飛機等。在未來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再進一步將焦炭和火電等高污染、高能耗產品納入消費稅征稅范圍。
上述稅制的完善擴大了稅基,在“穩(wěn)定稅負”的要求下,結構性減稅將大力推進,增值稅改革是重點,將實行分行業(yè)穩(wěn)步推進的策略,“營改增”進程有望加快。
據了解,對鐵路運輸業(yè)、郵電通信業(yè)及部分生產性服務業(yè)有望在明年初納入營改增試點,剩余所有行業(yè)則可能在2015年被覆蓋。此外,企業(yè)自建不動產和購入新建不動產列入增值稅進項抵扣范圍也在研究中,待實施后,我國增值稅將變身消費型增值稅。
賈康建議,待上述行業(yè)改革基本到位后,應適度降低增值稅稅率水平,在5-10年時間內逐步將標準稅率降低到13%,進而降低間接稅占比。
轉移支付結構將優(yōu)化
對于中央和地方事權的劃分,《決定》明確“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國防、外交、國家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guī)則和管理等作為中央事權;部分社會保障、跨區(qū)域重大項目建設維護等作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逐步理順事權關系;區(qū)域性公共服務作為地方事權?!?/SPAN>
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指出,更多事權收回中央,將避免地方政府對經濟的過多干預和由此導致的重復建設、產能過剩問題,同時加大中央政府在全國范圍內的再分配職能。
業(yè)內專家指出,在事權調整的同時,中央政府將根據不同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和收入差距,核定各地區(qū)標準化收入和支出,確定對各地區(qū)轉移支付的規(guī)模,同時優(yōu)化轉移支付結構。
財政部門已開始對專項轉移支付的項目進行清理和整合,減少規(guī)模,同時相應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重。
而關于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的改革,牽涉到以分稅制為基礎的稅制安排。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就分稅制改革還沒有取得高度共識,未來是按照稅種劃分中央稅和地方稅,還是在各種稅之間調整分成比例,還有待在稅制改革中逐步完善?!稕Q定》中對此的表述也有所保留,“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wěn)定,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SPAN>
《決定》提出“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fā)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彭文生表示,從中長期來講,在改進地方財政預算制度規(guī)范的基礎上,一定范圍內允許地方政府自行發(fā)債,可以對地方財政預算形成市場約束,也可以改變其過度依賴地方融資平臺和賣地為主的融資模式。
不過,該項改革仍然存在法律障礙,推進路徑或與房產稅類似,選擇部分償債能力達標的地區(qū)先行先試,積累經驗,與此同時推動《預算法》修正,以掃清地方自主發(fā)債障礙。
中期預算編制或啟動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指出,預算分類不清楚,預算報告的標準化、制式化不夠,信息披露工作粗糙,“人大代表都看不懂,何談監(jiān)督,特別是對三公經費的監(jiān)督?!睂Υ藛栴},《決定》明確提出“實施全面規(guī)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SPAN>
在預算改革中,“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被業(yè)內專家關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認為,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意味著未來將編制中期預算。中期預算,簡單來說是一種預算收支安排超過一年的財政計劃,旨在為政府及各部門提供各財政年度中的支出預算必須遵守的預算限額,從而有效控制這些部門不斷增長的財政支出。
財政部對中期滾動預算有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并且已在個別地區(qū)試點,試點范圍很小,下一步中期滾動預算納入改革值得期待。
專家指出,長遠來看,我國將建立周期性預算平衡機制,按經濟周期安排財政預算,國民經濟景氣的時間內實施緊縮的財政政策,從而保留財政盈余,經濟蕭條時實施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安排財政赤字,各期的財政赤字和財政盈余保持基本一致,從而實現財政預算的跨期平衡。
此外,全口徑預算管理也將推進,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放心保)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將逐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