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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 |
| 發(fā)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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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對征求意見稿有修改意見,可在2011年7月14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見征集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17),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送至: ccs@chinalaw.gov.cn。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以下簡稱車船稅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條例?! 〉诙l 車船稅法第一條所稱車輛、船舶,是指: (一)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ǘ┮婪ú恍枰谲嚧芾聿块T登記、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yè)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翱钏Q車船管理部門,是指公安、交通運輸、農業(yè)、漁業(yè)、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等依法具有車船登記管理職能的部門;單位,是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在中國境內成立的行政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 〉谌龡l 車船稅法第一條所稱管理人,是指對車船具有管理權或者使用權,不具有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 〉谒臈l 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中車輛、船舶的稅目適用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參照國家相關標準確定?! 〉谖鍡l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確定車輛具體適用稅額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綜合考慮本地區(qū)車輛保有情況和稅負狀況; ?。ǘ┏擞密噾斠琅艢饬繌男〉酱筮f增稅額; (三)客車應當依照大型(核定載客人數大于或者等于20人)、中型(核定載客人數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分別確定適用稅額; ?。ㄋ模└鶕镜貐^(qū)情況變化適時調整?! ∈ ⒆灾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車輛具體適用稅額,應當報國務院備案。 第六條 機動船舶,具體適用稅額為: ?。ㄒ唬﹥魢嵨恍∮诨蛘叩扔?00噸的,每噸3元; (二)凈噸位201噸至2000噸的,每噸4元; ?。ㄈ﹥魢嵨?001噸至10000噸的,每噸5元; (四)凈噸位10001噸及以上的,每噸6元?! ⊥洗凑瞻l(fā)動機功率每2馬力折合凈噸位1噸計算征收車船稅?! 〉谄邨l 游艇,具體適用稅額為: ?。ㄒ唬┩黹L度不超過10米的游艇,每米600元; ?。ǘ┩黹L度超過10米但不超過18米的游艇,每米900元; (三)艇身長度超過18米但不超過30米的游艇,每米1300元; ?。ㄋ模┩黹L度超過30米的游艇,每米1800元; (五)輔助動力帆艇,每米600元。 游艇艇身長度是指游艇的總長?! 〉诎藯l車輛整備質量尾數不超過0.5噸的,按照0.5噸計算;超過0.5噸的,按照1噸計算。整備質量不超過1噸的車輛,按照1噸計算。 船舶凈噸位尾數不超過0.5噸的不予計算,超過0.5噸的,按照1噸計算。凈噸位不超過1噸的船舶,按照1噸計算?! 〉诰艞l車船稅法和本條例所涉及的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凈噸位、馬力、艇身長度,以車船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相應項目所載數據為準?! ∫婪ú恍枰k理登記、依法應當登記而未辦理登記或者不能提供車船登記證書、行駛證的,以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相應項目標注的技術參數、所載數據為準;不能提供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相關標準核定,沒有國家相關標準的參照同類車船核定?! 〉谑畻l 車船稅法第三條第(一)項所稱的捕撈、養(yǎng)殖漁船,是指在漁業(yè)船舶管理部門登記為捕撈船或者養(yǎng)殖船的船舶?! 〉谑粭l車船稅法第三條第(二)項所稱的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是指按照規(guī)定在軍隊、武裝警察部隊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軍隊、武警牌照的車船?! 〉谑l車船稅法第三條第(三)項所稱的警用車船,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領取警用牌照的車輛和執(zhí)行警務的專用船舶?! 〉谑龡l車船稅法第四條所稱的節(jié)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輛包括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免征車船稅,其他混合動力汽車按照同類車輛適用稅額減半征稅?! 〉谑臈l 車船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谑鍡l保險機構在代收車船稅時,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單以及保費發(fā)票上注明已收稅款的信息和減免稅信息,作為代收稅款憑證。 納稅人在應當購買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截止日期以后購買的,或以前年度沒有繳納車輛車船稅的,保險機構在代收代繳稅款的同時,還應代收代繳欠繳稅款的滯納金。 對于依法不需要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 〉谑鶙l納稅人在首次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繳納車船稅或者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的,應當提供購車發(fā)票及反映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等與納稅相關的信息及其相應憑證?! 〉谑邨l負責船舶登記、檢驗的船舶管理部門或者船舶檢驗機構為船舶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登記、檢驗時依法代收車船稅,并出具代收稅款憑證?! 〉谑藯l 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稅人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 ∫婪ú恍枰k理登記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 納稅人按照納稅地點所在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適用稅額繳納車船稅?! 〉谑艞l已完稅或者按照車船稅法第三條第(四)項、第五條規(guī)定減稅免稅的車船,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減免稅證明??劾U義務人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減免稅證明或者完稅憑證,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 〉诙畻l不能提供完稅憑證或者減免稅證明,且拒絕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得出具保單、保險標志和保費發(fā)票等,同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處理?! 〉诙粭l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解繳代收代繳的稅款,并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劾U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解繳稅款時,應當同時報送明細的稅款扣繳報告??劾U義務人解繳稅款的具體期限,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 〉诙l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fā)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 ≡谝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證明,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艳k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復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谝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非車輛登記地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且能夠提供合法有效完稅證明的,納稅人不再向車輛登記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繳納車輛車船稅?! 〉诙龡l 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诙臈l 車船稅法第八條所稱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應當以購買車船的發(fā)票或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诙鍡l 稅務機關可以在車船管理部門、車船檢驗機構的辦公場所集中辦理車船稅征收事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和定期檢驗手續(xù)時,對未提交自上次檢驗后各年度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的,不予登記,不予發(fā)放檢驗合格標志?! 『J虏块T、船舶檢驗機構在辦理船舶登記和定期檢驗手續(xù)時,對未提交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且拒絕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人,不予登記,不予發(fā)放檢驗合格標志?! 〉诙鶙l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車船稅涉稅信息平臺,車船管理部門、車船檢驗機構、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車船信息共享機制,定期提供車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稅款及車船保有、年檢等信息?! 〉诙邨l 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诙藯l 經批準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的車船,不征收車船稅?! 〉诙艞l 按照規(guī)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C場、港口內部行駛或作業(yè)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2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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