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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銷售煤渣是否享受免稅優(yōu)惠? |
| 發(fā)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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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銷售煤渣是否免稅?按現行政策規(guī)定,以煤渣為原料生產建材產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在原料中摻有煤渣生產的墻體材料可按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并可由其自己開具專用發(fā)票,但銷售煤渣則要按章納稅?!秶叶悇湛偩株P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158號)明確,粉煤灰(渣)屬于廢渣產品,不屬于建材產品,因而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1995]44號)規(guī)定的免征增值稅產品的范圍,也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yè)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4號)規(guī)定的按照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產品的范圍。國稅函[2007]158號還強調:對納稅人生產銷售的粉煤灰(渣)應當按照增值稅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不得免征增值稅,也不得按照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耙虼?,銷售煤渣的收入應按17%的稅率申報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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